海中旅人草
-
2009-11-14
給冥王星

圖書館8樓拍的老和山。昨天下午上非合作博弈時我對說,數學中心窗外的山,非常像外雙溪。老師深表贊同,說「因為妳知道,台北的山就是這個樣子。」不過這張圖是在圖書館八樓拍的。八樓的地板是踩上去嘎吱作響的老舊木地板,和1-7樓格格不入,不知道是被忽略還是刻意為之。深感這層樓十分有性格。
昨天下午和C先生一起喝咖啡。看著悶悶不樂的我,C先生露出無言的微笑。C先生曾說我很像30年前的他,不過三十年前的師大少年大概不會有我這麼多的麻煩。一起喝咖啡,輕鬆的下午,暮雲低垂彤雲密佈的下午。和CC姐一起喝咖啡顯得輕鬆而無所顧忌,未知下次是哪次。
PS標題向張惠菁女士致敬。有幸在一本書中忝列山腳,《來喜回家》一直教我念念不忘。台北明明不會下雪,但這篇文卻時時給我台北恍然下雪了的錯覺。
-
2009-11-09
钟开莱氏的微笑
许多有趣的书因为各种不为人知的原因(有趣的是当人们在提起这些原因时无不说是“众所周知”的原因)被秘不示人,Kai-Lai Chung被许多说不同语言的人或明或暗地视为他们学习概率论的教父,除了他的两本已经被复印+扫描了无数遍的书外,孤陋寡闻的我又在边上自习边玩中看到了这本。
不过并非全是他的论文。还有弟子+同事的解说云云。何时有他的传记?除了思果老师的《清华园里的数学天才》外……
-
2009-11-07
在杭州
前两天下午去紫金港帮李华芳老师干活。嘟嘟囔囔坐上校车,一路打盹过去。下车的时候却看到很好的阳光。题目里这张是在玉泉西迁碑拍的。下午的灿烂阳光,梧桐树叶在风中麦浪般微微晃动。看上去令人心情很愉快。

上周Selten来浙大演讲。听说K先生也在做实验。昨天下午和C先生一起喝咖啡聊天。聊到K先生有很多有趣的想法,然而统统没有下文。考虑到K先生的Home上贴的全是漫画,不由深信他确实在苦想。

玉泉图书馆八楼拍老和山。数学中心看老和山最美丽,颇有外双溪风采,8舍看老和山不知为什么无比无趣。图书馆8楼的风景比5楼有趣,不知道为什么。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Anyway,杭州是个好地方,无穷无尽的自习,无穷无尽香浓的咖啡,通宵达旦的讨论(自我讨论?),粉笔和PPT的声音。经济系很无趣,不过有无趣更胜于经济系者。唯是数学中心是漂泊旅人的屋檐,在那里我看到雨水像断线的珠子一样断断续续耐心地滴落,Modica那充满模态逻辑的论文读起来好像在不懂的汪洋大海中寻找有点懂的岛屿,慢慢地岛屿扩大,海水退潮,陆地就露了出来,仿佛上帝说要有陆地,地上的水和天上的水要分开...
赖师兄去年教导我良多,虽然他的信仰丝毫也没有影响我,但他说爱是恒久忍耐,我很赞赏,但是学不会。杭州是个美丽又宁静的城市,许多人对我说杭州让人沉溺和安逸,深感不安的是我自知她令人魂牵梦萦,一天天习惯,但终究我不会留下来,她不属于我,她充满了太多“别人”的气息。纵使每一夜在我自以为是她的气息中沉入梦境,但那样遥远的召唤,依然清晰可闻。不同声音带我们去不同的地方,因此我向她微笑点头致意。这就是袖口相逢的人生,稀疏而清晰地星星,最终要消失在晨曦里,丝毫不令人伤感的留恋。
自问什么是属于我的,答案当然不明白,但延续在《黑色之书》的书评里的基调,我们是谁的问题,始于我们不是谁。
Only dreamer will see the dream.
某天晚上在我寝室和雨滴喝了一点劣质红酒,将上头未上头之际,我胡乱编了首联合国式打油诗:
Madmoicellar Lu,
Ich leibe du
Sprenchen nitcht"Danke Schu"
All I need is just a clue
(拼写不确处完全是因为我只会说不会写的文盲德语)
-
2009-09-22
骆驼兄和巴尔巴特琴(八) 放空
养叔擅射,犹俟异日。无非自以为是的话而已。我很高兴这个chap可以献给某个每天晚上都抱着大无畏心情随时准备宠坏我的女生。放空这个小标题源于她的主张。杭州开始下雨,每个晚上我敲打键盘时总要对宿舍阳台对面的参差高树茫然注目一番。在砭肤的冷雨中漫无目的地一遍一遍被冷风吹来翻去,或者坐在桌前俨然不知道明天在哪里般冥思苦想,实在难以判断哪一个比较好点,——使同于予者辩乎?使同于木者辩乎?杭州正属于那种充满魅力又深知自己充满魅力的女性,纵然我不知道明天在哪里,明天终究会在那里。对这种现实,只能表达某种怀着憧憬的沉默。
她说过曾在梦境中查字典,词语解释历历在目,未知此刻她是否在梦境中看到此文。在梦境中漂流的文字比幽灵更让人不寒而栗:无生命的工具,却在某个无法控制的氛围中,试图表现自己。集合众字以成文其道理终不变,然而,在梦境中出现的文字,到底想表达什么呢。
作为小序已经写太多了。转入正文。
洁白的茶花渐渐变淡,当年柔软温暖的回忆渐渐布满密密麻麻的鱼尾纹。音乐声渐渐消散,迪化街也永远消失在某天傍晚夕阳灰色的阴影中,海浪声中我端着碗坐在鸡肉饭店里,倏忽分不清那是回忆,还是遥远的梦境。
昨天骆驼兄约我时,嘉义正是晴空万里的好天气,大仲马说,天气很好,好得仿佛永远也不会变坏一般。傍晚骑车沿着海岸看到远海的浪花闪烁着灿烂的金色,跳动着好像霍洛维茨弹奏的柴可夫斯基。然而不知何时门外开始下雨,不知何时风声开始呼啸。远处的椰子树不再踌躇地沙沙作响,而肆无忌惮地随风起舞。
我拿起身边的巴尔巴特琴,结账后离开饭店。头家娘默默走回店里。
若干年后回想起这一幕,不由艳羡身处事中当事人无知的镇静。我之痛恨拍照绝非无根之据,每次看到照片中人一脸完全不了解状况的微笑,实在很难抑制一阵又一阵的不寒而栗涌上心头:这位微笑的仁兄,你可曾想到拍下这张踌躇满志的照片三天后就不得不去和先总统报道呢?这位开心地摆出ya的造型的正妹,你正沉醉其中不知归路的爱情,其实在这张照片拍摄后五个月就灰飞烟灭寿终正寝。……类似这样的口白在每一次翻照片时都像悲剧旁白般沉沉响起,无法自解。相机功能变得越来越强大,通往地狱的路果然是由触目所及的微笑和灯光铺就的。
我在嘉义呆了一夜,第二天搭自强号又回台北了。
回到台北的第二天我决定离开士林,在师大附近找一间房子。原因说不清楚,或许只是不想在一个充满热血青年的地方住太久,满目的“勿通匪类”看到审美疲劳。血统论者始终是存在的,但血统论者往往陷入自相矛盾的境界已经是司空见惯的黑色幽默这点委实已经令我不想再笑下去。联经是个好地方,问题是每每早上十点多才开门,让人无比想念诚品敦南永恒的灯光,黄昏时分或是风雨飘摇的清晨。
于是我决定搬出去。师大附近奇迹般还有空房。大小纸箱地打包完毕,七手八脚用力把书CD衣服blablablabla塞进去,自己只带两个小箱子就兴冲冲去了。捷运坐到古亭,我费了半天功夫找到了这幢离政大书店不远的楼。
我敲门,然后门被打开了。
几秒钟后我仍然没有进去,开门的人站在门口,我坐在箱子上,看着她。
小晨姐姐,好久不见。
几年前(大概四年前)我在EMI打工时,有幸在一个负责某个知名艺人演唱会的工作组里搅了一阵浑水,从宿务到清迈,东南亚游也不过如此。这位歌手是个相当优雅的女性,所到之处,无不是歌迷汹涌如潮水,在泰国,光拦着接机歌迷的壮汉就肌肉酸痛了N天。无论走到哪里,面对触目所及的灯光和尖叫,她无不报以优雅的笑容。直到某天晚上我要去和她说眉笔用完的事,敲开套间的门,却看到她独自在流泪。
那种孤独的眼泪几乎是看一眼就立刻就可以理解的,唯独我是相当多此一举地惊讶地问:“你怎么了?”
她没有回答我,只是抱歉地笑了一下,去洗手间洗去眼泪。
真是悲剧。我站在玄关相当尴尬地等待的时间,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总是希望被自己爱的人爱。得不到这样的爱,永远是孤独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爱并非同质。那么多人如痴如狂地说爱她,而且实打实地爱她,又怎样呢?
我承认 我一直在等待这宿命般的一刻,我再在哪里见到那令我怀念的容颜。
-
2009-09-10
骆驼兄与巴尔巴特琴(七) wing-bell-ring
说起来,高举写连载的大旗却明明在隐晦地写自传已经是很不厚道的事了,尤其是一边写自传还在明目张胆写序言,像极了我无法无天的大学时代在选修课上肆无忌惮讲话打牌喝咖啡玩手机谈情说爱使得沮丧的老师怒不可遏地说:“你每堂课都坐第一排,每堂课都讲话,每堂课都那么大声,尤其是-你竟然每堂课都来!”
关于wing-bell-ring到底是什么(不是“翅膀-铃铛-环”),我也不清楚。不过以此纪念一个女孩。不过和“月光”不同,她并未给过我笑容,惟是人与人之间的际遇,随着时代变迁,越发诡异,在舟车劳顿的古代,一次相逢往往给人高深修为的幻觉,这毋宁说是某种真挚的幼稚,电视机,电话和广播的发明幸好出现在古代毁灭之后,否则古人恐怕至少会觉得不安:如果相逢是如此简单,那些容颜还有什么值得珍惜的呢?
夏天十分适合唱歌,她在某个我去过的地方唱歌,令人留恋不已。
进入正题。
我曾经做过许多梦。能记得的也就那么几个,相信我这样的人是绝大多数。
梦境不知道是不是另一个人生,也许生活在梦境里的是另一个我,对“我”所在的人生,对那个人而言就是梦境,彼岸一样模糊的梦境。此刻那个我也在电脑前敲下这样一行字:我曾做过许多梦,能记得的也就那么几个。这些岛屿般散落的梦境,正式此岸之我所谓的人生。
我不知道何时想明到这个奇怪的无法验证的想法,不过,我倒宁愿彼岸是此岸的镜像,除了若干个离散的交界点外,一切都恰好与此岸相反。譬如——譬如什么呢?譬如丁小晨是我的女朋友?
这个想法很好打压下去:或许我早与彼岸世界在到达物质世界的第一课就分道扬镳了:我成为男生而非女生,我拥有一个幸福而非荒诞的家庭(顺便说一句,荒诞这个东西,实在和邦雅曼·贡斯当说的一样,“专制让人变成冷嘲”。荒谬使得一切古典主义被后现代主义解构,大写字母被戏谑和怀疑,神灵谦卑地承认自己的虚伪。荒诞的家庭同样摧枯拉朽地解构幸福这个概念。何谓幸福?也许是悲剧的另一面?),……也许我根本不会认识丁小晨?没错,这一切都有可能,而且远比丁小晨是我女朋友更加有可能。悟到这点使我开始怜悯神灯巨人——被人从海底捞上来,一个又一个世纪,无休止听着人们天真的愿望,许愿的人满以为改变区区三件事实就可以改变他们的人生,完全没有意识到人生毋宁说是汪洋大海,——改变一两滴浪花无法改变那种永恒不变的蓝色,可惜,人就是这样的,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欣欣然以为拥有了整个世界。
往往在这样的前思后想间,小晨已经画好她复杂而华丽的茶花,似乎还微笑着用蘸着乳白色指甲油的小楷笔尖在空中画一个圆圈,time is up,我从发呆中幡然醒来,她已经离开了化妆间,空气中还有她留下的唇彩淡淡的水果香气。房间渐渐又变得无比平凡,好像达利画中软得像张煎饼的钟忽然又变成坚硬的、常见的金属,回到墙上。化妆师再度变成那个笨手笨脚的呆子,木然在一角清理烫发棒和眉笔。灯光渐次变暗,经理在外间大喊大叫。
我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出去。
Contigo en la distancia是在那以后第一次被唱出来。小晨不再走近我的钢琴,对我说她想唱什么,而直接跑去骆驼那里,低低地说出一串歌名。两人交换默契的微笑,然后小晨走回麦克风前,等待灯光徐徐升起。
我尽量不去看他们说话的情景,尽量让自己的脑袋塞满钞票的影子。理所当然我会以小朋友的逻辑认为骆驼和小晨说了什么,然后我就成了不受欢迎人士。然而骆驼的态度从未改变,甚至是看到我时的微笑和招呼,一群人时在一起的面面俱到的礼貌更是不用说。然而那又有什么关系?我们不过是同事而已。台北那么小,台北之外复有桃园中坜苗栗高雄台中台南台东……我们几乎不可能再见第二面,对这种匆匆而过的人生有必要这么认真么?
骆驼老兄弹出第一个音,我们赶快和上,就这样日复一日。
距离现在最近一次产生莫名幻觉的时候是我在迪化街间穿梭送外卖时忽然看到群殴场景,条子慢吞吞但还是来了,迅雷不及掩耳之间一群人被连拉带拽地拖上警车,我跳下机车,忽然想到假如群殴中有我呢?我被关进去,然后,——意外在牢房里看到丁小晨?
这种想法让我得意了好几秒,想象如何在潮湿的龙板间再度重逢,想象力如野马般奔驰之际,忽然听到条子大声说可以通行,只好敲敲脑袋,继续往前送外卖。
-
2009-08-29
骆驼兄的巴尔巴特琴(六) 月光
本节献给一个女孩,感谢她三年前的夏天,在某个舞台上赠我的微笑。
《红拂夜奔》里卫公拿到写着“免开尊口”的汇票后给牛闻,牛流眼泪,说明汇票是牛皮的。对于那个微笑,不幸今天我还能看到视屏和照片,这些东西之于我,正好像那张牛皮之于牛。我不确定是不是因为舞台太黑而异乡又太热,所以导致我无限放大了那个瞬间。——芝诺先生的逻辑一定会告诉我们,人生岂不就是瞬间的加总?作为一根拴着破旗的竹竿,当年20岁的我在暴风里支离破碎地飘来飘去,战战兢兢不知道是世界错了还是我错了,如果没有这个瞬间,我又会怎么样呢?
《骆驼兄和巴尔巴特琴》连载至今没有起小标题的先例,但为了这个微笑,这节就起名为“月光”。
其乐融融的美好气氛终结于青萍之末。地球被一根杠杆无辜地撬动之前肯定想不到自己怎么会突然活动起来。——好在,根据我们目前所知的物理学知识,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但毋庸置疑的是对我而言发生了。
人生有很多个瞬间,回头想起来不免感到奇怪。有时我很明白我在这个瞬间不该做什么,事后证明我确实不该那么做,但我鬼使神差就做了,just do it,然後事态就无可救药地坏下去。但是有一种瞬间对我而言只有一次,如果再从头来过,我仍然无法在这个瞬间到来之前避免它的发生,对于这种离奇的偶然,除了称之为命运,别无他法。
我把作业带到酒吧去做。平淡无奇的夜晚,大厅疏疏落落。我趴在琴盖上奋笔疾书。骆驼老兄走过来问:“你在写什么?”
“读书报告。”
“喔,是什么书?”
我把那本精装书举起来晃了晃,“Simon Trew的Britain, Mihailović, and the Chetniks, 1941–42”
这本书十分冷僻,我猜想没有人对它有兴趣,除了我不得不做,20年前有人为了捞油圆大快朵颐地去学阿拉伯史,今天纯粹是为了猎取冷门我才去学南斯拉夫史。读书报告一篇又一篇,书名从未有人听过,说出来无不让人一头雾水,乃至我都不好意思提起本系还会布置读书报告。隔壁罗马史的学生一脸严肃对我们说他们已经可以用拉丁语看阿里斯托芬了,中文系美丽又无知的女生就一阵阵尖叫“天啊,阿里斯托芬!”虽然这些鲜花一样可爱的女生转身后我问拉丁语老兄“阿里斯托芬的哪一部?”他尴尬地笑着,半天憋出一句“好像是——《穿丁字裤的云》!”在这种时刻,我又能说什么呢?也许他昨晚看了太多的观月雏乃?也许他想表达他其实深爱贝克特?也许他偷偷在研究大陆八十年代小说?
“德拉扎·米哈伊洛维奇。”骆驼面无表情地吐出这个发音让人很费解的名字。相比平时的如坐春风,骆驼兄此时的表情可谓冰冷如铁。
“哇,你知道啊!”我吃惊不小。
“我知道。”骆驼兄一反常态,冷冷地说。
他走过来,毫不客气拿起我的笔记本开始看。某某教授似乎很想让我们通过阅读这本书制作一张切特尼克塞尔维亚游击队的年谱,顺便评价一下二战期间它的领袖米哈伊洛维奇。我刚写到一半。
骆驼放下我的笔记本,从钢琴边走过去,似乎自言自语说:“米哈伊洛维奇,你可不能这么评价他。”
我写了什么?我大谈一番大塞尔维亚民族主义是多么多么的有害,对克罗地亚穆斯林和波斯尼亚人的种族屠杀是如何残酷堪比希特勒云云,正是教科书上标准的论调。我忍不住问;“所以你觉得又如何?”
说这话时我理直气壮。骆驼已经坐在吉他手的位置上,一边调弦一边用漫不经心的语调回答我:“塞尔维亚人正需要米哈伊洛维奇这样的领袖。”
“你懂什么。”舞台灯光渐次打亮,逆着光,我讽刺地回复他。
“你懂什么。”他不紧不慢地回答我,一边继续调弦。
当天晚上我决定从此不再来这里工作。原因是我不想再见到骆驼兄。当时年轻气盛,对于一切非本专业的学者统统报以一种“你懂什么”的讽刺眼神,哪怕是一向麻吉的骆驼兄,特别是骆驼的理论在我眼中荒谬至极,竟然要帮一个远在天边又死到骨头都烂掉的种族灭绝者辩护?四年前我还不到20岁,正是满脑袋非黑即白的热血青年,自诩自己比同龄人冷静越发显得自己幼稚。不过自己并不清楚。
虽然直到今天,我仍然对米哈伊洛维奇满怀恶感,但当年以论调取人的面目无论怎么看都显得充满反讽:挥舞屠刀的人未尝不是如此,虽然他们通常以其他面目出现,例如以肤色取人,以宗教取人,以种族取人,以血统取人,以思想取人云云,一言以蔽之,曰党同伐异。然而为了不党同伐异而允许党同伐异的言论就是对的么?得得,绕进魔比乌斯环了,怎么也绕不出来。
我最后的离职倒并非因为这个原因,到底实用主义占了上风,我还是等钱攒够了才走。不过自此以后,骆驼和我之间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沉默。这种沉默绝非尴尬的沉默,等待任何一方先打破,而是那种充满礼貌的坚持的沉默。不说话是因为对彼此的针锋相对心知肚明,因此不打算挑起任何纷争。原先我满以为骆驼是无原则的老好人,而在这种离日常生活甚远的事情上更不该牺牲友情成全一点历史遗念,然而我大错特错,对于这点我以为是不应该拿来伤害感情的细枝末节,骆驼是目之为大节中的大节的,乃至不惜以身殉,至于他的沉默,倒反而像是勉强念一念旧情,我甚至觉得从那以后每次他的琴声都充满怜悯:你们这些无知的、小信的人哪。你们懂什么。
此事我当然未和任何人提起过,同时了解骆驼和米哈伊洛维奇的人几乎没有,费力地解释二者中的任何一者都是想一想都觉得累的事情。索性埋在肚子里等它烂掉。
奇怪的是自那以后我反而像理亏了一样,见谁都惭愧不已,好像欠了每个人八百吊,怎么也抬不起头来。彻头彻尾堕落成阿宅自不必说,本来聒噪得一会像乌鸦一会像鹦鹉的人,竟然从此沉默寡言。此事本来无所谓,但是问题是,我此后再没有机会和小晨说话了。
小晨依然很美丽,我悄悄在化妆间外面侧目偷看,她打开发夹,光亮柔软的黑色长发(也没有很长,但是可以挽起来和盘起来了)就落在肩上,略略显得黑的皮肤在灯光下好像融化的巧克力般甜美,化妆师问她什么,她微笑着回答。化妆师在为她梳头时,她静静地涂着指甲油。在我还没有变那么沉默之前她曾叫我给她买最细的毛笔,她就用这样的毛笔在指甲上画各种图案的花。她不会告诉我那是什么花,只有我问她时她才会说。
“这是茶花。”
她最喜爱的花似乎就是茶花,至少她非常喜爱画。或者我想是因为在城市里住得太久,已经忘记了还有什么其他的花了。
我一直觉得无论是米哈伊洛维奇还是希特勒或者其他什么人,他们百分之百杀过这样的女孩:她们只是在镜子前悄无声息地涂指甲油,就足以让某个沉默不敢言的人带着自己也不敢承认的爱慕之心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我没有来由地问自己:如果有人因为一些无稽之谈的原因杀了小晨,我敢于做人肉炸弹去报复吗?越想越离谱。
-
2009-08-23
王老板,好!
题图来自王老板官方网站,今晚我试图拍照,发现舞台太亮,手机拍下来就是一团光,只好偷懒凑合用现成的。
今晚在徽京剧院看王佩瑜王老板演《文昭关》,实在是太棒了!喊「好!」一直喊到嗓子哑。前面先熬两端徽京剧院演员演出的戏《小宴》和《闹天宫》。《闹天宫》有点失误,演猴王的演员没接住哪吒的乾坤圈,结果不得不去赶着乾坤圈拣……不幸的是我还曾经见过演《天女散花》的天女舞水袖时把自己活生生捆在舞台上……所以对这个情节并无感到不快,也许因为台下坐的都是猴王的同事(因为票都是招待券对外不发售),所以大家在下一个鼓点结束时鼓励性地大声叫好。武戏一直很难演,不过这不是原因,徽京剧团在我家门口,所以这两年剧团的悲惨状况我很有数,薪水只能发百分之六十,演员很难有机会演戏,建小剧场这活动,说不清是无奈之举还是拼死一搏还是二者兼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接剑没接住也是可以原谅的(庆幸的是他接住了,明显可以看出猴王向上扔剑时非常紧张),乾坤圈没接住也是可以原谅的。
王老板的《文昭关》压轴。甫一亮相就被下面震耳欲聋的叫好声淹没,齐刷刷举起的DV、相机和手机说明大家都是来看王老板的,前座一位大叔猛然举起步枪一样的相机开始狂拍,我也举起手机试了试,不过立刻发现舞台光太亮了没法拍。实在是可惜啊。
-
2009-08-21
漂浪青春
《飘浪青春》,《刺青》导演周美玲的新作。我看着它一点点拍起来,等到看完我却无语到今天。
《刺青》是一部很理想的片子,如果不是找杨丞琳来演的话。按照周导最初的计划是请陈意涵来演竹子,窃以为找她演小绿更合适,虽然,杨丞琳已经很敬业了,然则问题只是她不适合演这样的角色。所以整部片子就被搞得花瓶不像花瓶,爱情不像爱情。导演最初可能考虑的是靠这二人赚票房吧……但是因为刺青,我认识了非常多的朋友,今天她们依然占据我MSN的绝大多数席位。当然了,……(以下省略三千字),所以对我来说刺青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电影。
相比之下,飘浪青春绝无勉强说因为它是同志片而且是女同片所以我要支持它这样牵强的理由。它没有找过于亮眼以至使电影本身失去平衡感的演员(虽然海报上还是要打肿脸充胖子说是美少女偶像,不过这句话的意思很模糊:赵逸岚估计不能归入美少女,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美少女的偶像;房思瑜肯定算是美少女了,那么这句话的意思是美少女之为偶像……歧义多解),观众会很自然去关心故事本身。三段式的结构中,第一个故事比较讨喜,是观众喜欢的美P帅T苦情大团圆结构,我也很喜欢,但是相比之下,第二个故事我以为是最精彩的,如果单纯拉拍第一个故事,无非是一个比较成功版本的苦情跑江湖台语版刺青,但因为有了第二个故事,漂浪具有了普通女同片不具有的深度。
水莲的故事,大致是美P水莲和一个0阿彦形婚(有人说华语同志电影从未涉及过P和0形婚,漂浪是第一部。李安的《喜宴》中结婚的女性不是同志),后来水莲的T阿海死了,她也老了,得了老年痴呆,阿彦得了艾滋病,他的1立刻出轨(坦白说这个1倒并没有糟糕到哪里去,不过出轨是致命的,尤其在这个时候),阿彦愤然离开此人,本来只是「去看看老朋友」水莲,没想到水莲神志不清,一直把阿彦认作阿海。阿彦开始愤怒,不解,最后习惯了这种被认错的生活。这个故事终结于阿彦和水莲在高铁站看着远处的大海。阿彦拿出一个手镯给水莲戴上,并叮嘱水莲不许拿下来。这个手镯上有一个阿彦制作的塑料牌,上面写着:我叫叶水莲,有阿兹海默症,(如发现有异常)请联系阿海(后面是阿彦的联系方式)。
同志最难面对的问题就是以後怎么办。帅T美P的故事说得再惊天地泣鬼神始终只是偶像剧的翻版,过分强调就是一种奇怪的烟幕弹,拿暂时的假象麻痹观众。步入老年以后,事情会变得怎样呢?再美的P也会失去美貌,再帅的T也终于无可奈何要成为糟老太婆,如何在压力下渡过一生?当然现在的选择很多,可以去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登记结婚。不过窃以为华语电影最大的担当是要求解:在华语社会,这样问题最后会变成什么样的结果?目前台湾和大陆都不允许同性婚姻,两岸都在逐步表现出对同志行为的宽容,但是社会的宽容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同志往往最后发现的是她们不是死于周遭的目光,而是死于自己,两个女性的生活,究竟可以持续多久?爱是否具有足够维系一生的力量(这个问题漂浪没有探讨,预设阿海死去时她和水莲始终都很好)?等到一方死去后,另一方又如何面对自己的生活?到那时显然不可能再找一个配偶。阿彦的问题估计也令男同们绝望:HIV携带者在被原伴侣抛弃后要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还能找到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吗?
导演估计自己也觉得很无解,所以最后设计的衔接桥段是阿彦和水莲在一辆动荡的车厢中,像幽灵一样互相寻找,他们念的话都是一句:我要去哪里?
就我所见,凡是涉及为什麽要活下去这个问题的电影,往往最后走向无解。不假外物这个结论往往电影进行到一半就得到了,随后他们爱的人会死,他们自己会被价值观或者疾病侵蚀,到这个点上故事就真的没法往下说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宫老虽然拍了一辈子动画片,却从来不惮去触碰这些迷宫般问题,而不是死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蓝天白云里。《幽灵公主》对这个问题给出的答案就是「活下去」,好像庞加莱在面对他人的质疑时也曾说「做下去,你就会有信心。」面对无解的最好答案似乎就是去求解。电影能做的就是摆出这样一幅不惮去求解的姿态,而非自信满满给观众一个貌似正确的答案。阿彦在故事结尾继续吃药,虽然吃药让他头晕呕吐抗拒不已,但他决定坚持吃药活下去,这个情节让我非常感动。
据说很多观众看完电影后都说不想再看第二遍了。但是并非像看了一部警世片一般做出幡然悔悟回头是岸的举动。一来同志确实是牢固的取向,并非和吸烟一样一时求快,二来就算预见到悲剧的前景,绝大多数人好像还是会选择继续爱下去。反过来说,人生就是这么悲哀,所以才更应该迫不及待要和喜爱的人生活得尽可能久吧。
-
2009-08-15
砍人回忆录
在杭州度过了矛盾又愉快的四天,重温了自己被砍以及砍人的光辉岁月,并在Whig老师的建议下决定写一写这段怪异的生活。
胡校长有所不知,鄙人的砍人岁月起源于一件家族恩怨,称之为家族恩怨并非想要创造无中生有的家谱,乃是无法找到合适的词来概括一段父债子还的冤大头事件。李老师曾经在毒奶粉事件中尖锐地说:吾国人民的传统虽然美其名曰尊老爱幼,但其实不怎么尊老,却百分之百的爱幼,所以威胁+敲诈+讹诈也基本不是针对当事人,而是针对当事人的小孩,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如果你确定在未来的人生路上会不断结仇,不如向我学习,打定主意不要小孩——好了扯远了。当年苦主是谁我就为尊者讳不明说了,债主是一个开游戏厅的。丫的游戏厅相当之牛逼,在没有结仇之前我经常去玩,欠他无数的游戏币,以至直到今天我的存钱罐里还有若干他家的游戏币,这种游戏币送给老虎机(对,是老虎机)吃下去拉动扳手,只要出现的是三个同样的图案就有大堆大堆白花花的钱币吐出来,如果是三个七那就恭喜恭喜,吐出来的钱是三个樱桃或三个葡萄所没法比的多,还有其他类型,轮盘赌等等等,总之,恩怨爆发后我就没再去过这家赌场,但当年那哗哗出钱币的声音今天依然在耳畔回响,哪怕我听力已经大不如前。
又扯远了,总之是既然报复打击对象是我,而且当事人丝毫没有想办法解决问题(PS今天解决了吗?我可不这么认为)的意思,我就只得自己的力量集团中寻找装备了。至于我是如何加入地下团伙的,当然是靠损友介绍。说是损友也很冤枉,他确实是诚心诚意给我介绍途径摆脱困境。毕竟没有事发又不能报警,然则一旦事发我歇菜的速度一定比警车呜呜呜过来(?)的速度快,唯一防范于未然的方法是加入某帮派,在势力范围内寻求事前保护。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帮派不是我开的镖局,所以人家要砍人我不能不去,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砍人者当然也有被砍的一天,so,后来发生的事,刀疤will tell。
不过用心起来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小事。我之被点名批评是胡校长谈宽容时顺便提到的反面案例。事实上事情恐怕没有这么简单。似乎善良观众都觉得帮派(或地下社会,或黑社会,或什么什么,随便怎么说反正是同一样东西)这东东就是电视剧上那种类似古惑仔的东西,成天砍人是睚眦必报的结果,不是为女人就是为兄弟义气。现实很让人失望:其实老大真想搞女人,犯不着砍人,兄弟义气现而今也很难说有用,利益集团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了,不要期待普通的小混混还在那边傻乎乎信誓旦旦——大家成天喊着道德沦丧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社会很乱,为什麽就不动动脑子想想,诸侯之门道德存焉,如果地下社会还存在着这么复杂精密又令人向往的道德,丫早该自居社会主流思想并引领道德风尚了,用得着大张旗鼓来册封国学大师德艺双馨道德楷模么?
为自己辩护完毕,来谈谈当时的生活。首先这种团体是原子式的,各自为政,以街道划分,如果收保护费收到别人家去了,肯定要被警告,途径可能是老大间的通气。是不是有类似联席会议的机制我不清楚,可能有,不然势力范围没法划分。但是相互之间关系似乎不怎么紧密,好像也没有异地间的联系。各个团体间生财之道不同,这要看老大们的头脑。注意,这些团体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砍人,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否则早灭亡了,他们存在的目的,是在一帮人因为若干偶然形成的纽带(同事,同学,战友,同乡,朋友,赌友麻友……)聚在一起,然后产生一个领袖,在该领袖的带领下,大家一起想办法通过各种暧昧的途径搞钱,中心词是暧昧途径和搞钱,最终目的是搞钱。方法多种多样,干得比较出色的是当年在某地圈地出来卖手机的那位老兄和他手下的男女马仔,当时那行为类似于乱摆摊,摆在今天要被城管追打,当年不,所以他们就占地卖手机,现在已经做很大了,而且浮出水面,盘下N个大厦,名正言顺变成很精密的一条龙,换言之就是不光手机卖得很牛逼,还带动了盒饭+小吃+KTV+快递公司的蓬勃发展。每天晚上我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人群手里拿着裹着密密麻麻胶带布的包裹站在快递公司送货车前等着送货签字,就十分想有机会再问问当年那位好汉:大哥您当年被三令五申罚款打击被勒令不许卖大哥大(没错,当年还是大哥大)时,会想到有今天不?
大体上来说,这些团体的生财之道虽然很多样(也有多种经营的),但是有很强烈的路径依赖,一经形成很难再改变。偷窃是最常见的,但是有其他生财之道的团体,其管辖地段一般不太会有偷窃。我听说过在某仔(大哥)的地盘内如发现偷窃可以立即举报,马仔会把该死的外来偷窃户一顿痛打,其力度绝对可以使这位跨越底盘不懂规矩的老兄至少一段时间内歇菜。不过既然不是山寨110,这种痛打机制不太能保证,因为如果马仔们在店面里忙着数钱+维修手机+卖饮料和开心果(或摇头丸)+迷奸贩卖人口,就不太可能有足够的人跑到街上来巡视。不过地盘通常划定之后变动不大,每个人心里也很清楚,出来混迟早要还。所以越界的人不太多。
镖局现在叫保安公司,不过请保安公司的业主我就不说是什么类型了。也有不请的,请不起,或者是工作性质不宜。争抢物业的两个业主分别请一批人马来对峙这种事,我亲眼见过。大体上说双方不至于上来就真刀实枪地干,不过处于对峙状态,跑进某楼,各占一个位置,从上到下布置人马,气氛一触即发,不过实际上这只能是谈判桌的延长而已,真的干起来的似乎没有。
最后说一个传说,传说某地原本没有黑社会,一旦有了门面房,就有了收保护费的,善良胆小的店主就跑了,这个街区就没人租房子了,然则他们跑到别的街区,该街区立马就无师自通地诞生了收保护费的,最后某地就布满了这样的收保护费的团体了。短时间内收不到保护费的团体,就只好自谋生路,有的改打劫了,有的在逆境中奋发图强,自己开始搞实业,例如干脆用前期的保护费来开店,当然据说这些店是一般正经人不会去的(说一般正经人是因为在那里往往可以发现一些自居超越一般正经的人的身影)。改变这种情况的方法只有强行拆迁,不过团体力量不会消逝,在一个地方落户后他们会想方设法生存下来,最后甚至可以浮出水面,变成正经商业团体。那些依靠打劫盗窃方法生存的团体出路不佳,发展状况也不好,小偷猖獗的结果就是大家都很小心,结果也没那么好偷了。我没在以盗窃为生存方式的团体中呆过(谢天谢地,我们的老大是收保护费+开店的),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有精算师来研究盗窃成功概率,不过这样的团体最大的能力无非是威胁左右店铺,在他们盗窃时采取合作态度。今天他们仍然这样生存着。
事实上某人的家族至今仍然与类似社团打交道,因为要租一门面房给他们。出租的原因是前后左右的房间全给他们租了。我一直怀疑这些承租人所在的团体(毫无疑问,他们是属于团体的,历史上我研究过他们为什麽能顽固生存在那个街区,N次拆迁把红灯区变成了绿灯区都无法动摇他们的位置,而且做成了老字号??)同时兼营盗窃,理由正是迫使住户租房子给他们,扩大经营云云。议价能力很高,而且值得一提的是,最有手腕的通常是女性,躲在他们身后的男性不知道为什麽显得很娘炮。
我的故事就说到这里。诸位当小说看,不要对号入座。
-
2009-08-05
骆驼兄的巴尔巴特琴(五)
以下这段话向我在MFN时代的老朋友们致敬。小千,小哀,yucca,sky,小兰,女神etc
当年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遂相与为友。谓予差能属文,乃不以我驽钝而策之前。惜乎日月逾迈,岁月忽晚,萍踪浪迹,杳无音信。予糊口八方,艰于填填。乃不意倏忽坎兑之间,四顾萧然,颇有风树之叹。夫爱人以恒,二三子之谓也,岂因穷达而异心?一宅拳拳,心中藏之,何日忘之。
进入正题
骆驼兄的巴尔巴特琴(五)
高中时代在高雄,大概是我听歌最盛的时期,此后再也无此热衷,恐怕与音乐下载日渐寝浸不无关系。公信榜的最高唱片发售记录保持者迄今为止依然是邓丽君,滨崎步如此天后,依然望尘莫及,问题大概也出在今天买CD实属少部分核心疯狂歌迷的事,而邓丽君时代守着收音机等「下面请欣赏,抒情歌曲,演唱者,邓丽君小姐……」这样的做法不太明智,就算不是疯狂歌迷,也要买若干盒磁带以备耳瘾上来却满收音机找不到一个台在播音乐的不时之需。我念高中时虽然有MD,但是MD基本上比磁带还麻烦,据说KENWOOD为此还亏了一大笔,发明MD除了缩小载体体积外一无所长,好像自动吃饭机,而CD已经不那么贵了。所以我开始买CD。
当时我认识并深深喜爱的歌手大多是一片二片歌手。例如裕口由加里,平生抽第一支烟时我笨拙地点燃打火机的瞬间脑海中充满的是她的《羽根》。我装作老道地深深吸一口,为忍住想咳嗽的欲望我开始回忆这首曲子的旋律。多好听,我不无自嘲地想,为什麽变成一片歌手?大概是因为找的vocal太多,实在分辨不出哪一个是她的声音。可是这张专辑实在好听,好听得我差点把光盘听出缺口来。还有Rumania Montevideo,主唱的声音清澈而富穿透力,唯一一张单曲Still for your love无论听多少遍还像第一遍听一样,对主音那个长长的副歌怀有一种渴望,类似缺氧时渴望空气,类似缺氧时渴望去死。这张盘也险些被我听烂,虽然听来听去只有一首歌。
等我把这些专辑装进书包,脱掉写着我名字的校服时时间就停止了。我离开鼓山,搭上自强号头也不回地去台北。
高雄人未必承认高雄比台北差到哪里去,但我却宁愿一辈子不再回高雄。高雄充满了一些东西,可以称之为回忆,可以称之为人生的系统垃圾,总之是发生的时候如痴如醉,发生过了一回想起来简直想死,恨不得耗尽人生的力量来把它们忘记。可惜不知道为什麽,背单词时把a背成e是家常便饭,而对这些东西我竟然有惊人的记忆力,无论在大脑中把它们千百次地丢弃,打碎,踢烂,焚土扬尘,它们还是会好好得若无其事出现在另一个闪念间,对这些记忆我简直无法可想,所以到台北的第一个早晨,醒来后发现窗外是北部白皑皑的云和凛冽的风,把椰子树吹歪到一边,而不再是我饱看18年的南部永远明朗的阳光和像大海一样蓝的天空,我简直兴奋得想大呼民族救星。此后我的人生将再也没有那些可恨的影子跟着我,终于可以换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达到远走高飞的企图,以便一切重新开始。
扔掉一切高雄带来的东西,只留下一个紫色的七宝和那两张CD。对于那个装在紫色玻璃玦里的玉石、玛瑙和珍珠,我确实曾经打算装作毫无感觉地打法掉,和其他东西一样处理掉或者诗意一点扔去淡水或九分或板桥或外双溪,可惜就在我抵达第一个想要把它处理掉的地点板桥那天我感冒发烧,去淡水时没有带它,九分当天有人自杀被警察拉起长长的黄色警戒线,最后在外双溪,我在桥上看了很久,忽然听背后有人喊我,回头一看是刚才的公车司机,他下车说我的包忘记了然後把包给我。我想,还好,没有像去淡水那次一样忘记带本尊。然而我打开包拿出七宝,发现自己一直把它藏在书包的最深处,拉链早已生锈,用小刀割开那个口袋,取出七宝,看它在雨雾中闪烁银色的光芒,眼泪无法抑制流下来,小猫的微笑,每次洗完头她头发的香味,洗发水的气味,梳齿间的水雾,她在我身边均匀的呼吸声,她的长颈鹿玩具的茸球,她的温柔与执着,还有我做过的一切傻事、蠢事、对不起她的事,潮水般涌上心头,金戈铁马全副武装在我脑海中四处开火,我连哭都停不住哪有能力和这些甩都甩不掉的高能力战斗部队对抗?罢了罢了,束手就擒,过马路去东吴大学钱穆先生故居买《国史大纲》,再跑回来等回台北的公车。
CD是我从一开始就不打算扔的东西。所以就没扔,一直听。
I wish forever
Have bright happinese
Every night in my dream
I see you I feel you
Tear stood in her eyes
Please don’t cry
Forever still for your
Still for your love
这段歌词险些让我有想把Rumania的单曲也扔掉的念头,不过因为一直没搞清楚歌词里的bright到底是bright还是歌词本上信誓旦旦写的great,如果是great,姑且看在英文实在不大通还要勉励写出感觉异样却有生涩动人力量的词作者的努力上,算了。所以也就算了。
没错,我在台北除了念书,玩得十分拼命,简直可以用乱枪打鸟四个字概括。和我人生的任何其他活动一样十分之投入,因此也就有了跑来酒吧唱歌赚钱以给一个台东姑娘买戒指这么一说。现在回想一下十分可笑,只好厚着脸皮对自己是说,就当作是贵金属投资嘛,黄金白银价格都在上涨,证明我对世界经济趋势很早就有深刻认识。——现在系地球村既时代,要有瓜际观念(这句话请用台语念)。
一脑残,二乡民,所以我是正牌的脑残乡民。
丁小晨是苗栗的凯达格兰族人。从国小到大学一直靠在酒吧唱歌挣生活费和学费,所以对厨艺差的人她总会小声说「味道好像克难饭。」我们在国小国中都吃过这种东西,认为天下第一难吃,而小晨的意思却正好相反,她想用克难饭来安慰做饭的人,说至少可以吃,味道还不错。每次经过凯达格兰大道她听人满嘴的凯达格兰大道都十分不习惯,据说是因为爸爸被人称为「熟番」过,所以一度对这个名字充满羞耻感,今天大可不必了,却依然莫名其妙地像是一段家族咒语,所以小晨通常管那里叫它的古老名字「介寿路」,或者是干脆含蓄地说:北一女对面那条路。
如果说一点也不喜欢她,绝对是虚伪,虚伪中的虚伪。但是我这种什么女生都敢乱搭却永远不明白自己被拒绝的原因是充满乳臭未干的孩子气的人,却唯独对「小晨姐姐」怀有一种严肃的憧憬。非常之严肃,严肃得我谈起她言必称「姐姐」,好像刻意保持一段距离。除了她主动和我说话,我从来不敢主动和她说话。好在台北的冬天湿冷得钻进骨缝,出门打车,立刻只想回家。
骆驼的话就轻松多了。好麻吉无分彼此,聚在哪里我都愿意和他说任何话,开任何下流的玩笑,谈任何不敢和人吐露的心事。阿彦曾经一度陷入窘困,到处找人借钱而不还,几乎成为众人眼中的瘟神,避之唯恐不及,唯有骆驼一次一次借钱给他,从来不露愠色,也不会催他还钱。我看在眼里,担心骆驼早晚会成为这位花花大少的金主,于是对他说:「骆驼你不要借钱给他,他根本不会还你钱的。」
「他会的。而且他真的很缺钱啊。」骆驼放下鼓棒,一脸微笑地看着我。
「干!就那种人渣?你也相信他?」
「他不是人渣,所以我相信他。」骆驼依旧一脸让人如坐春风的笑容。
「奶油犬。」我愤怒地说完又后悔了,担心骆驼听了心里愤怒,虽然我知道他绝对不会流露出来。
「我不是喔,」他点点头,说:「要开场了,你问问小晨今天要唱什么吧。」
伦敦和我说过,他每次经过师大都会有人免费发放圣经给他,他每次都理直气壮地说:「谢谢,虽然我不信教,但我认识耶稣基督喔!」我不知道该从正面还是反面理解这句话,毕竟The Simpson中Homer就曾经说过「我不认识耶稣可我认识一个比耶稣还纯洁的人」(病急乱投医时形容Flanders),不过用这句话说骆驼绝无反讽之意,当然还有种说法,阿彦后来终于还了骆驼的钱,不过是借一千还八百这种还法,经理和我们说起此事,满腹狐疑说:「这小子(骆驼)要不是个大善人就是个大奸人,要是我也忍不住了,难道他每次遇到这种脑残(阿彦)时都会拿本《论语》出来背?」
-
2009-08-01
骆驼兄的巴尔巴特琴(四)
这个激动人心的该死的晚上终结于小晨的《母亲教我的歌》。德沃夏克这首曲子此前和此后我都未再听过有人在酒吧里唱。伦敦老兄扔出那对鼓棒后,阿彦捡起来大步走到架子鼓前,忽然开始发狂地敲,伦敦则拿起一把贝司,相当笨拙地一阵风卷残云地弹,哮音好像从天而降的燃烧弹般到处爆发。
我生平最恨三种声音:粉笔逆划黑板的声音,指甲抠墙壁的声音,音响的哮音。伦敦兄魔音贯耳依然自我陶醉,酒吧里那些忍耐力的客人竟然用吹口哨和高声叫好来大加鼓励。放在今天,我必然大力盖上琴盖冲上前给他一顿老拳,最后当然是以混乱和扭打结尾,不过当年我还是十足的小孩子,无可奈何地坐在琴凳上加入了看客的人群。
这时候我忽然想到要看看小晨。
视线转了一圈,正准备默认她已经在咆哮和喧闹中逃去休息室,却冷不防看到她就靠在钢琴边。我喊了一声:「小晨姐姐。」
她不回答,没有听见,声音实在嘈杂,哮音的燃烧弹还在继续遍地开花。灯光从钢琴后面打过来,她侧脸的影子中,鼻子和嘴唇的轮廓好像被蘸水笔流利勾画出来的一样简洁又流畅,那道灯光充满同情地一气呵成划过她光滑的脸庞。化妆师绞尽脑汁打出的深紫色眼影不知为何让我想起淡水熟透了葡萄般柔和的晚霞。我着迷地盯着她的侧脸,搜寻着匆匆一瞥中无法捕捉到的微妙细节。但最吸引我的是她恬静又悲伤的表情。
小晨大我两岁,确切说是一岁多。相比较其他乐手和主音,唯有她和我并不以音乐为业,如果不是寒假,都在学校乖乖念书。我一直悄悄得意地认为,比起其他人,伦敦老兄也好,阿彦也好,我更加和小晨生活在同一世界。事实也总是讨好地验证我自信满满的猜测,——想听出位的歌,请不要站在小晨的台下。所以小晨也从未给我出过难题,基本上她会唱的歌,我都会弹,我会弹的歌,她都会唱。虽然她礼貌的笑容好像一道绿叶招展的栅栏使想走近的人无不徒呼奈何,但我深信栅栏的另一边,小晨和我仰望同一星空,说同样的语言。事实上,我以为自己读懂了全部密码时,小晨流露出这样恬静又悲伤的表情,让我的世界观顿时土崩瓦解。
当时我读不懂这种表情,至今仍然不懂。但四年时光对我并非毫无教益,我终于清醒认识到这世界并非能全部被理解,年轻时总认为自己的世界只有向外扩张,不可理解的世界是决不能容忍的。而4年后却发现自己俨然已经可以和不理解的世界和平共处。那个世界里北极熊在吞吃星星,海盗出海前要抓一只海豚在酱油里浸泡一下再扔回大海,人们高呼着阿斯卡里高举长矛射椰子……但是又如何?我依然在此岸的可理解的世界里吃着鸡肉饭无望地看着夏夜的雨,远海的浪花在以可以用流体力学理解的方式无止息拍打海岸。彼岸世界俨然与我无关,穿过一道雨幕,那里没有我爱的人,我喜欢的鸡肉饭,我爱听的歌曲,那里没有人让我彻夜流泪,也没有人让我想到就不由自主微笑,月光再皎洁,阳光再明亮,春天的繁花就算美如锦障,春末的落花就算乱如红雨,深秋的落木就算萧萧如远古的舞容,又如何?
小晨在哪里?是否还会时而流露出这样的表情?如果我再见到,也许会理解,也许会自以为理解而其实不理解,也许只好承认四年的时光全过去猪下水了,不理解还是不理解。
小晨忽然转过脸,问我:「你会弹德沃夏克的《母亲教我的歌》吗?」
我一惊,立刻板过脸竭力做出很震惊的事不关己貌,回答:「会。」
实在是巧合,我恰好在两周前的《留声机》里听到英国广播公司一个改编版。这首曲子有德沃夏克一贯沉着又深刻的旋律感,所以虽然BBC做的是大提琴版,但我立刻就开始在桌子上敲打,幻想如何把它做成钢琴曲。
「弹弹吧,我想唱。」小晨弯下腰看着我,嘴角露出微笑。
这微笑并不同于一贯的礼貌的微笑。伦敦兄和阿彦的决战和欢呼声中,小晨的微笑让我忽然置身于一个完全与之不同宇宙。
「现在?」
她点点头,走回主音的位置上。少数几个客人意识到了,但大部分人还是神经错乱般站到桌上向两头错乱程度丝毫不亚于之的雄性动物大声吹口哨。小晨回头,向我点点头。新月般的亮光划过她的嘴唇,她抿嘴微笑,悄悄眨了一下眼睛。
我承认我又掉拍子了。不过又怎么样呢?贝司手和鼓手正在打得不可开交,这是属于我们两人的时刻。我把双手放到琴键上,弹出第一个音。
小晨看着远方,毋宁说那是另一个世界,无人看到的世界,缓缓唱出这首颇有捷克民歌感觉的曲子。
Songs my mother taught me
In the days long vanish'd
Seldom from her eyelids
Now I teach my children
Each melodious measure
oft the tears are flowing
oft they flow from my mem'ry treasure小晨唱得颇为随意,并未刻意使用假声,好像在唱绿岛小夜曲。但光滑如练的声音立刻让酒吧安静下来。清亮与悠长好像在回味遥远的消逝的梦境。伦敦和阿彦立刻老实下来,各归其位,着迷地看着灯光下的小晨,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
这个晚上骆驼兄并不在。我常想如果他在话会如何。阿彦的solo决不会引起他的任何抗议,其结果也就最多是有点意识的客人一点倒彩,我也不会人来疯般刷音阶,随后一切又进行得有条不紊。
一个普通的夜晚,最多多了个插曲,仅此而已。
骆驼,老好人。但这个夜晚我第一次开始思考,骆驼老兄,如果你在,你会想什么呢。
-
2009-07-31
骆驼兄的巴尔巴特琴(三)
停了一会,我试图追忆4年前我向骆驼兄学会的那五个音。
4年前我是个固执的家伙,固执地相信自己相信的东西,就比如信念,就比如理想,就比如骆驼兄对我说这是什么琴的时候(我认为他说过,只是我记不得了),我坚持在自己脑海中加强信念:这是曼陀铃,这是曼陀铃。也许因为偶然在诚品读到《科莱利上校的曼陀铃》,所以留下了根深蒂固的印象?
Contigo en la distancia的原唱并未用任何异国情调的波弦乐器伴奏,只是电吉他而已。何苦因为西班牙语就必然要用让人联想起中亚和北非风格的乐器?况且谁为为之?孰令听之?怀抱着在一个昏暗的小酒吧开演唱会使观众如痴如狂的梦想无论如何是异想天开。大多数时候,人们干着他们正在干或想干的事,喝酒,抽烟,聊天,不时爆发出旁若无人的大笑,进进出出接电话上洗手间,靠窗的座位可以看见码头和大海,傍晚璀璨的夕阳中,独坐的人往往望着这样的夕阳陷入沉思。——只是很少有人在听歌。也许有,但没有刻意到让我们都看出来。——假设真的有这样一个人,我一定会把琴键弹穿,架子鼓手会把鼓棒打折,主音会把嗓子唱哑,贝司手不知道会扯断无数根弦,——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对牛弹琴的时间太长,出现一只灵长类生物都够让人激动得恨不得使出浑身解数。
思索了很久,我再次谨慎地用食指和拇指循着记忆中卷曲的地图触动琴弦。
叮。第一个音胆怯但清晰地出现,随后下面好像打开记忆的闸门,我又按出第二个和第三个音,第四个,第五个。
这五个音瞬间改变了周围的一切。淅淅沥沥的雨声慢慢消失,昏黄的灯光渐渐扩大,变得明亮耀眼,漆黑的夜空和夜幕下的大海忽然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晴空万里的沙漠。滑翔机的螺旋桨发出巨大的噪音,激烈的热风中沙砾像雨点一样打在脸上,仿佛沸腾的海溅出扑面而来的浪花。沙漠中空无一物,连海市蜃楼也没有,只能远远看到滑翔机一个小小的影子。飞机之影,未尝动也。——芝诺如果同机,炫耀这句话时不知道会不会有点心虚?
「你要加辣酱吗?」
头家娘的声音把我拉回嘉义,沙漠和阳光像梦境一样骤然消失得无影无踪。鸡肉饭馆,夏天的午夜,雨水敲打着台阶。屋檐上的雨水滴下来,打湿琴弦。饭锅锅盖揭开了,雾气升腾,骑楼走廊里的煤气灯变得朦朦胧胧。
「多加点碎肉。」我站起来往店里走。
狭长的店堂里还是一个人也没有——连骆驼兄也没有。我们刚才坐过的座位只有我坐过的位置放着板凳,对面空空如也,圆面四角凳整整齐齐垒在墙角,一幅完全未被使用过的感觉。
「这家伙,」我喟叹一声,坐下来,鸡肉饭已经端上来了,火鸡肉粗糙的纤维散发出温暖的酱香,唯一可以在任何季节都使用温暖的味道。「果然永远是老好人。」
4年前我们在台北,吃鸡排而非鸡肉饭。小晨比我晚到那个酒吧一天。第一眼看到她时她正在为自己的迟到向经理抱歉。经理从她身边走过去,她还没来得及直起腰,等她直起腰时,我越过钢琴看过去,第一眼十分乏味,我甚至都不觉得她和美女这个词有什么关系。一个晚上下来,所有人开始对她刮目相看,灯光师下班前最后一次检查顶灯,外围的黄色灯关掉时我再次凝视她,理所当然觉得她是美女——未来式,而且是很近的未来。
深入的接触总是会让我们改变对某个人的看法,即使固执如当年的我也不例外。譬如以前我总认为酒吧那个兼职的化妆师简直是个白痴中的白痴,甚至怀疑他是色盲,以前干的入殓师,但是慢慢的就发现这家伙还是有两把刷子,两三天后他就抓住了给小晨化妆的要害,——小晨的眼睛太淡,于是想办法加重,眉笔和眼影无所不用,另外还有高光必备的唇彩,这家伙摈弃了俗气的口红,使得每次开场时升光中,左边的灯光徐徐打开,一抹浅淡的亮光新月般划过小晨的嘴唇,老实说,虽然我来酒吧的目的是给另一个人挣买戒指的钱,但这个场景委实让人不由自主入迷,以至每次渐入节奏我从来跟不上。
写文章的人间歇性发作虚伪综合症。我何尝不对小晨着迷?差不多所有乐手都在一夜之间迷她迷得神魂颠倒,冲在最前线的自然是自诩大安区第一帅哥的贝司手阿彦,胖得挤不进架子鼓座的架子鼓手伦敦(伦敦这名字听起来很胖,外加该人自称英伦腔云云)也不甘人后,尽管架子鼓面很光滑,完全可以当镜子用,他每晚至少可以相当清楚地反省自己的尊容几百来回,然而他丝毫无自惭形秽之感。阿彦甚至在某个晚上忽然爆发solo,高唱「丁小晨我永远爱你直到台北下雪!」伦敦和我当晚正好在,丝毫不理会经理已经变成绿色的脸(顺便说一句,经理是国民党的铁票,我们事后常说他人生唯一一次挺扁就是那天晚上,他的脸色比任何深绿还绿),伦敦带着野兽的咆哮把两根鼓棒箭也似地扔过去,而我简直是用指甲飞快刮出一趟又一趟的音阶,弹出一个又一个小三和弦,藉以表达自己的强烈不满。
那是客人们第一次停下手头的事饶有兴味地看我们表演龙虎斗,唯有香烟的雾气在空中自得其乐地弥漫,二十多双眼睛全神贯注看着我们,巨星的感觉无意间竟然在这种情况下找到,事后想想当时如果充分利用机会见缝插针来一段勃拉姆斯的随想曲,当晚DG说不定就会有人来把我签了。
小晨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们,也许给她上了人生最深刻的一课:征服南极,登上月球和发明全球互联网也丝毫没有改变人性:为朋友甘愿两肋插刀,为女生则甘愿插朋友两刀,为此中世纪的武士在决斗,而某得不到佳人的帝王无法忍受连理枝这种露骨的暗示,鞭尸般地砍树。未成为武士或帝王也丝毫不能阻止我们爆发匹夫之勇,抄起手边的工具向企图霸占大众情人的不自量力的混蛋不遗余力发起攻击,必欲诛之而后快。呔!美女属于全人类,管她XX嫁给谁,——但就是不能嫁给你,否则人人得而诛之,你就死心吧,大安区第一帅哥阿彦!
-
2009-07-29
骆驼兄的巴尔巴特琴(二)
骆驼兄的琴声不知是何时停止的,总之不是我站起来的瞬间。万籁俱寂,门外嘈杂的雨声之外阒无声响,我像聋而复聪的人般迫不及待地生活在这种存在感中。随后响起头家娘的脚步声,鸡胸肉已经撕完,她站起来,慢慢走向炉灶,打开锅盖用长长的筷子拨动锅中的青菜,米饭已经煮熟,在闷锅中发出混合着雨水气味的满足的香气。骆驼老兄坐在我对面,怀抱那把背面的花纹好像熟透的枣椰的琴,蜷缩着像一只冬眠的熊。
骆驼兄是排湾族人,不知道为什离开屏东来嘉义。4年前在酒吧里所有的乐手都希望霸占一次麦克风,无论声音有多难听,都怀抱着有朝一日可以成为主唱的梦想,于是小晨这样的主唱有事离场的短短几分钟内为了争夺麦克风仁义礼智怪力乱神大家无所不用,当然也包括上去就想大唱特唱孙燕姿的我,唯独骆驼兄永远默默坐在舞台一角冷漠地看着我们,丝毫没有想要做什么展现自己的举动,。乐手唱他喜欢的歌时他才会露出微笑。晚场结束后大家一起逛夜市,付钱的十有八九又是他,一边打开皮夹一边露出微笑,不以为忤。开始我们都认为这家伙有心机,后来发现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么做,甘之如饴,我们就开始感叹这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好人,于是就称呼他为骆驼。
他从不唱歌,一次也没有,哪怕大家一起去唱K,骆驼的身影也永远是在给大家拿饮料拿零食,形色匆匆。有人说:「骆驼,来一首!」他不置可否,总是说「你看你的可乐快没了,我去拿。」然后消失了。排湾族人能歌善舞,绝不吝啬于当众一展歌喉,骆驼恐怕要算唯一的例外。
所以小晨有一天对乐队说:「我想唱天涯海角。」骆驼竟然给她找来了一种拨弦乐器伴奏——按他现在和我说的,就是这种巴尔巴特琴——也只是他老好人生涯的一部分,转瞬即逝的感谢之后,所有人安之若素,并不觉得有何亏欠。老实说,我写下《在阿尔及利亚》时,也只是顺带一笔,甚至觉得拨动琴弦发出的奇妙声音远比骆驼找来这把琴这件事本身有趣千倍,而他何苦在读了这篇随手为之的文之后辛辛苦苦联系到我再向我展示这把琴?莫非只是为了我点击一下修改日志,把「某种拨弦乐器」改为「波斯王国的巴尔巴特琴」?
骆驼坐在我对面,良久无言,最后好像睡着了一样发出轻微的鼾声。
我从他手中拿出琴,走出店门,在骑楼的台阶前坐下。骑楼上的煤气灯光中,雨线清晰可见,我小心翼翼拨动琴弦。
琴弦轻轻一震,发出喑哑的一个音符,我又按住弦轴,试图寻找弹奏的规律,但是弹了几下,怎么也不成调。没有琴格,没有琴马,在漫长的穿越中亚的旅途中,旅人们也许能慢慢分辨出细微的颤音,在那里找到乐趣。浊酒一杯家万里,灿烂星空下,白得刺眼的晴空下,这种单调的琴,或许能让他们嗅到一点熟悉的气息。
-
2009-07-28
骆驼兄的巴尔巴特琴(一)
(注:从本篇开始用简体写,雨滴同学作为拙文长久以来唯一的读者,她的意见理所当然被目之为全部的读者反馈)
在嘉义,我又看到了骆驼兄。已经蓄了一腮古罗斯人的大胡子,里面简直可以养一窝老鼠——出没在罗曼诺夫家族大胡子里的老鼠,把侵蚀的油画布啃穿的老鼠。他读完《在阿尔及利亚》,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那把在文末出现的「某种拨弦乐器」。于是我们在鸡肉饭馆见面,时间是半夜。非为特意创造诡异气氛,实在是嘉义最好的鸡肉饭店统统是凌晨才开。
他的眼睛已经深深陷进去,睁大的时候能清晰看见眼珠和头骨之间一层张紧的橡皮般的皮肤。他从身后拿出一个黑色的琴袋,放在我面前,说:「某种拨弦乐器。」夜色已深,头家娘端一个板凳在门前开始撕鸡胸肉,机车声由远及近,远海的声音徐徐好像本底噪音,和电风扇嗡嗡转动声混合在一起,若干次我都深信是幻听。
「是什么?」
他打开拉链,拿出一个形状类似劈开的无花果乐器,弦轴短得意犹未尽。平坦的琴面上画着阿拉伯语字母组成的圆形装饰图,蓝色的笔触在圆形中穿梭恍如看到十字军东征时的耶路撒冷城想象。琴桥黑得发亮,弦之间清晰可见苍老的刮痕,有些显然是有意为之,甚至是恶意为之。
「波斯王国巴尔巴特琴。」骆驼兄说。面无表情。
「你从哪搞到这种琴?」要不是因为店堂内充满嘉义特有的廉价眷村感,我差点以为自己在逛博物馆深夜场,简直想要问他纪念品在哪卖。仔细端详了一番,我发现自己精神全然没有集中,总是在记忆的泥沼中生拉硬拽四年前的回忆。四年前我们在一个不好也不坏的酒吧唱歌弹琴,愉快则愉快矣,当年那个阳光胡子男骆驼老兄,断然不至于为了天涯海角的五个音就能找来这种百科全书里才翻到的琴。然而我俨然已经忘记若干次小晨在麦克风前低低说出「天涯海角」五个字时,骆驼兄一脸严肃扶正那两片厚厚玻璃镜片后,虔诚地捧起开始嘎嘎转动琴轴的琴到底是什么样子了,说什么某种波弦乐器纯属记忆惯性,仔细回想,甚至都不知道他手里到底有没有拿琴。
骆驼看着我,依然面无表情。
门厅里传来头家娘撕鸡胸肉的声音,熟透的淋了酱汁的鸡胸肉散发出干涩的香味。鸡胸肉好像永远也撕不完。
骆驼兄低下头,抱起这把西瓜那么大的琴,开始转动琴轴,我的问题好像浓黑的松香一样被生硬地抹到琴桥上。浓黑的松香,令人联想起黑胡椒的酱汁,或者是夜幕下的大海。
漫长的嘎嘎声过去,他拨动琴弦,开始歌唱。我忽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好像被塞进储蓄罐的仙人掌,鸡胸肉的香味中,他不合时宜开始歌唱,并不演唱最近唱片排行榜上的冠军作品,虽然当年我们总是唱这些。他像喝啤酒一样直着脖子唱出高亢无拘束的声音,店堂中一个人也没有,除了头家娘好像聋了一样继续撕鸡胸肉。
几秒钟后我才开始追踪他的歌词。问题是他的歌声高亢到好像已经穿越我的音频理解域以外,精力始终无法集中,不断被奇怪的颤音打断,巴尔巴特琴弦急急如雨,——门外下起雨来了。
终于我听明白了他在唱什么。一种变种的塞尔维亚语,他反复咏唱一个浑浊的姓名:
「德拉扎·米哈伊洛维奇
德拉扎·米哈伊洛维奇
德拉扎·米哈伊洛维奇……」
声音盘旋震荡,最后我仿佛浸泡在一片冰冷的海中无可奈何看着狂风吹成海立,诵经般的声音使我艰于呼吸。我敲桌子请他停下来,大喊他不要再弹,但他好像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完全不理会我已经暴怒着从座位上站起来。
-
2009-07-25
在阿爾及利亞
DL對不起我又拖稿了...
——華麗的分界線————————
在阿爾及爾,幫小晨化妝。給只需要一筆就成為正妹的人化妝是很容易的事。只需要就其瑕疵稍微補幾筆,就能聽見造化的嘆息。至于是否需要鮮艷的唇彩,答案是隨便啦。小晨同學儼然還沒有美到我無法直視的地步。不過,四年前的我一定會否定這句話。隨著年齡的增加,是否人會變得有趣呢?是否會變得脫離低級趣味呢?
坐直升機看沙漠已經成了阿爾及利亞最有趣的旅游項目(最危險)。飛機迎著太陽飛去的時候確實有1943年的錯覺,雙螺旋直升機發出嗡嗡聲,除此以外,沙漠一片寂靜。遠處是鉆石般的白光(太陽),清晨4點的天空儼然已經藍得像矢車菊,這是內陸沙漠唯一的大海。
卷簾天自高,海水搖空綠。
古人認為這種顏色是綠。不過沒有區別。唯一的遺憾只是開飛機的不是我,坐飛機的卻是我。
距今4年前。那年的冬天我一心一意要掙錢給某人買戒指,她放寒假回家了,我就留在某地熱鍋上的螞蟻一樣找工作。最後還是一個至今仍然在圈子邊緣混的高中同學介紹我酒吧伴奏的工作。我相當慶幸父母早年堅持要我學樂器,無論是鋼琴還是架子鼓,小提琴還是大提琴,雖然每一樣我都玩得一塌糊涂,因為每次上課我不是打瞌睡就是放空,好在從打瞌睡轉到放空的若干過程里我還是聽了一點東西,部分樂器還是足以半夜在酒吧騙一些醉醺醺的人。一般來說,喝了酒的人,多半會表現出一種過分的友善。
我一心努力工作,鋼琴早就賣掉了,就在琴紙上練習,乃至琴紙如有神助,每次一通彈完,手指好像彈完真的鋼琴一樣灼痛,放在冷水(冬天的溫水和冷水無差別)里泡一下,擦干繼續。雖然只有一點錢,但風里來雨里去慢慢能買得起還不錯的戒指,還是讓我十分滿意。
直到有一天主唱的小晨(當時我還得叫她小晨姊姊)在散場後坐到琴凳旁,問我能否教她彈鋼琴。我撓頭,最後答非所問說今天很冷哈哈哈我要先回家了。然後就連滾帶爬出去打車。
這個酒吧總共有大概三套駐場人馬,不過不知道經理到底作何感想,他堅持的安排方法是把人員打散了分布在各個不同的時間段,每一個樂手或歌手有充足的機會和其他人合作,這種安排似乎沒有人提出抗議,我原以為會有固定組合——彼此都很熟悉,配合默契,無法再被別人插進一腿之類,音樂的配合有時就像是情侶。事實上所有人的這種態度讓我深感被上了一課:沒有命中注定的人,無論是樂手歌手還是情侶,再好的搭檔也有拆伙的可能,拆伙之後也大有可能從頭再來,找別人從頭再來或再找這個人,生活這東西不太像電視劇。
等我再和小晨搭檔時她已經會彈一點簡單的曲子了。她不由分說走過來對我表演。我聽了一會,登時領悟當年的鋼琴老師為什麼對我那么寬容——因為他根本無所謂。所以我也無所謂,我點頭,鼓掌,奉送禮貌的微笑和廉價的贊嘆。她卻儼然沒有領悟到這一層,興奮得臉頰發紅,——多半是我的錯覺,因為酒吧的燈光向來很詭異。
領最後一筆薪水的晚上我興奮得大彈歡快的曲子,恨不得站到鋼琴上跳舞。小晨坐在琴凳上,我破天荒幫忙收拾凳子和啤酒杯時,看到她一臉落寞和疲倦的表情。擅長唱梁靜茹情歌的小晨,露出的卻根本不是小情歌的神態,讓我大感驚訝。
4年過去了。希望她的鋼琴已入化境,而我早已不彈鋼琴。當年她喜愛唱C的天涯海角,以至要駱駝兄借一把撥弦樂器來給她彈那迷人的五個音,每當這時我都放下鋼琴不彈。4年前我贊嘆作為歌手的小晨,忽然想起每次唱這首歌時她露出的落寞神情,和那天晚上沒有區別。我曾好奇地要求駱駝兄教我彈那五個音,第一次彈出來時,忽然被一種奇怪的感覺攫住,好像乘著滑翔機飛翔在北非的沙漠上。所以當我來到北非,堅持要坐一次這樣的小飛機,在阿爾及利亞的黎明中,我強烈遺憾為什麼沒有帶那種撥弦樂器。
在夢中我給小晨化妝。最後還是抹上唇彩,她一抿嘴時害羞的閉上眼睛,直到我被一通簡訊叫醒後還是如此真實。不是觸摸的真實,不是嗅覺的真實,她一抿嘴時似乎整個空氣都變得稀薄,無法呼吸的感覺好像阿爾及利亞上空灼人的陽光。
-
2009-07-24
那個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的女孩
對她我只有敬佩二字可以形容。筆鋒如有神助,而我在線條中尋找她的企圖豈非徒勞?
希望有朝一日我可以為她寫故事。夫名者雖造物之所吝,但為此我還是設想一個滑稽的場景,做一個京劇老生常用的靠,把所有浮名寫在上面招搖過市。哈哈。
————————————————
蒹葭是我最熱愛的作品。因為這個故事掌控不好就會過分突出它殘忍變態的一面(當然愛情在日漸變得殘忍又變態確實是不爭的事實...),但夏達卻畫得溫柔又雋永,哀而不傷,大體上說,竊以為正是含蓄吧。
《蒹葭》,《阿菁》,《鳳求凰》,《游園驚夢》都是只有短短3頁的作品,但是無論畫技,腳本還是其中蘊含的精神和氣質,謂為里程碑式的不朽之作,當非過譽。
予以前和一個老朋友裝老前輩,說寫作這個東西,最好的狀態是如有神助,何謂也。就是你最得意的情節,你一寫就激動的熱血沸騰的情節,你以為評論家會濃墨重彩用「淋漓盡致」四個字去鋪張的情節,一定要毫不猶豫地刪掉。
-
2009-07-19
在巴庫
沿著魯慕魯克的足跡,我來到里海沿岸。一個克羅地亞人,在亞美尼亞邊境的堡壘下哭泣。馬革上依稀可見白色的雙頭鷹和聖薩瓦十字架。
我給他水喝。他已經哭了很久,佩刀的繩子已經沾滿淚水。我打開革囊,他從腰間拿過一頂鮮紅的菲斯帽接住革囊里注下的水,一口氣喝完,接著又抱頭痛哭起來。一直到月亮出現在高加索的山間。
他已在奧斯曼的極東,丟失了自己的戀人。波斯尼亞公國的戰刀中他不再聽到她曼妙的歌聲。他竟然膽怯地逃到巴庫來,在清真寺徐緩的凈禮中,晨曦中一雙完全相同的眼睛狡黠地對他微笑。——然而他知道這一切都是巧合。薩瓦河那一端的小小戀人,只向希臘的十六芒太陽伸出雙臂,清晨的巴爾塔薩爾清真寺,又怎麼會有她的身影?
然而他對巴爾塔薩爾的那雙晨曦中的眼睛念念不忘,無論他做什麼,都無法遺忘那雙眼睛。他恐懼了,像深怕真主的身影被一尊木像取代一樣,他在恐懼中倉皇離開巴庫,在里海邊最後一個堡壘下,他終於無法再前進一步,只得坐下來無日無夜地哭泣。
清晨時分我離開那座堡壘,沒有勸那位克羅地亞人和我一起離開。我深深懂得,無論逃到天涯海角,是極東的塞里斯還是極西的歐羅巴,他都無法逃出那雙清晨時分,巴爾塔薩爾清真寺前的眼眸。
-
2009-07-17
海港城的落日(二,沒有三)
[本日志已设置加密] -
2009-07-13
海港城的晚鐘
在伊斯坦布爾,人們興奮得想要開派對。無奈承認自己無能為力的法蘭克人在愛琴海畔詠嘆復詠嘆,不甘心地留下悲傷的歌詞。貝督因人得救了。格魯吉亞少女溫柔又無奈摘下面紗,來自貴霜帝國的騎士默默無言地消失在黃昏的巴庫。
他失憶了。記憶里充滿的只是片段,他看到無數個點,但確無法描線。人們在晚禱時分看見他焦慮地走在巴扎上,問宣禮人什么是宇宙,一條線上是否有哪怕一個斷點。晚風中的椰子樹帶來刺骨寒風。溫暖的開羅集市上,他茫然看著茶炊上咖啡的褐色霧氣。他無法不離開巴庫,如果此生與他朝夕相對的人是他一點也不愛的人會如何呢?
他登上觀星臺,無法抑制朗誦詩篇。無法抑制寫下來,哪怕它將被那些密集他冷眼的人誦讀。他不可能認識那麼多人。他悲哀和慶幸,因為他不知道他從哪里來,要去哪里。他的詩篇在詩篇中的人消逝的時刻就已經消逝,哪怕用花體字抄下來的手稿錚錚如在,一切已是空殼。
他是莪默·伽倻默,數學家,詩人。幽靈一般游蕩在波斯帝國遼闊無垠的盡頭。
-
2009-04-19
伊斯坦布爾

疲憊地走下火車。一條長長的悶罐子在安納托利亞高原默然蠕動若干小時後,我回到了久違的伊斯坦布爾。
污水橫流,數不清的飯盒和筷子在遠處晚禱的聲音中顯得橫無際涯。博斯普魯斯海峽海峽乾涸時,海底的污泥中一定是大片大片的飯盒,筷子,乾掉的痰液,坐墊根部和車輪銹了一層又一層的破舊黑色自行車,做晚禱時戴的帽子,軟得發黃的菜葉,糞便和油桶,之外堆積如山的是現代文明的擁彗前驅者——手機。金角灣那邊的燈光亮起,托普卡塔宮叫拜塔遠處,暮色蒼茫,然而暗黑的海水還在默默湧動,詩人們夢中的少女正在為她夢中的情人悲哀地呼喚赫勒斯龐德神祗。
這樣暗黑的海水當然不是情人眼淚流成的,我發誓。馬爾馬拉海的邊都沒沾過的人,才會不吝嗇給予它這樣的稱讚。從尼尚塔石到金角灣,我早已光著腳測量過它每一寸街道。我在每一個圓月中對每一所清真寺頂端的新月熟視無睹,從馬哈穆德二世大街到巴黎橋,大巴扎上每一朵大馬士革玫瑰被我惡作劇般抽出來嗅過,賣玫瑰花的人舉著圓月彎刀一樣的七上八下裝著鮮紅玻璃珠的刮胡刀大街小巷地追打我,吸鼻煙的人和吸水煙的人穿著白色長袍在咖啡館裏無聊地看著我們,招呼人們去做晚禱的阿訇眼皮下,我無數次冒著被真主抽去他無邊慈愛的眼神的危險(那個阿維羅伊人說過,如果沒有真主無邊慈愛的眼神,這隻手甚至立刻就化成一道藍色的煙霧飄然散去,永遠消失在這個宇宙中)舉著加芥末和薄荷的烤羊腿撥開人群在小巷中竄得無影無蹤。我在清真寺前探看格魯吉亞改信派的少女一雙清亮的藍色眼睛,一時間渾然忘我,沒有聽見呼喚開齋的悠長聲音“……安拉至大無邊……”我熟知伊斯坦布爾的一切,卻無法承認這種詩意是正確的,或者說伊斯坦布爾正是那麼詩意——情人的眼淚,或者世界的首都(說這話的人那個矮個子科西嘉人)。
-
2009-04-15
與四寶飯重逢

以上圖片來源於大家樂官方網站。
5年前第一次去香港。吃了很多東西,光早茶就喝了不下七八家店。晚飯時老爹忽然節儉起來,堅持要去盈翠樓下的超市買活的(魚),自己回來做。每天的魚雖然不同,味道,一言以蔽之,曰“淡而無味”。中午都在逛書店,無法滿足老男人的下廚癖,就一家一家的茶餐廳去——大家樂,必勝客,……一度大家樂也是早飯的主要內容。我驚險地看到流水線下出來一個巨大的盤子,鬥志昂揚地裝滿我在post上看到的圖片:可樂,粥和炸豬排,有時是土司盒涂了色拉的香腸。這種經驗比左顧右盼找話題等待早茶車的經歷要震驚一點。不過最吸引我的還是中午的明檔四寶飯。
我與四寶飯的重逢時去年從台北過香港。因為箱子壞了,語言又不通,朋友回廣州了,黑燈瞎火找不到地方住。只好在赤臘角機場候機大廳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五點多,蓬頭垢面地發現機場大廳竟然有大家樂。這算是那個兵荒馬亂的一夜之後最讓我欣慰的事實了。我把箱子放在外間,沖進去大聲說(標準的國語)
“請給我來一碗四寶飯,謝謝。”
處變不驚的答覆證明這句話被無數人說過
“四寶飯要中午才有。”
是喔。……我還是要了post上面點習慣的可樂,炸雞排和粥。昏天黑地吃下去,幸福得好像上帝在香港。
-
2009-04-15
在杜鵑花影下
[本日志已设置加密] -
2009-04-13
鐵皮人的績優股
Pamuk的新書The Museum of Innocence 英譯本預計今年10月底出版,譯者是作者欽點重譯Black Book的女譯者Maureen Freely。一想到還要在期待中熬到10月底,我就不禁悲從中來。好在《傑夫代特先生》和《寂靜的房子》可以打發一陣無聊的時光(《寂靜的房子》丟在家)。這兩本書無英譯本,都是早年作品,都很長,都寫了很久,都很啰嗦,都充滿了新人特有的、想要把自己知道的和想到的一股腦傾注盡文字的雄心。漢密爾頓說“從爪子判斷獅子”。宿命論者說,從早期作品就可看出未來潛質。
學土耳其語就是爲了看懂Pamuk的小說。只是因為這個原因。
——————————————我是無聊的分割線——————————————
最後一次看到老大,是去年冬天在北京面試的時候。我深深記得在籍海樓前我抱了抱她。老大年齡雖長,身材始終非常嬌小(難得看到身材嬌小的北方女生)。下午坐了三小時車從昌平來北外留學生宿舍看我。一夜夜車坐過來,我坐立不安,打算放棄考試。穿好西服,打領帶,加領帶夾,左右擺弄,留學生宿舍的鏡子偏偏只有30釐米見方,只能看到領帶似乎打得不錯。
讀大學時宿舍有4個人,老老實實說,我最喜歡老大,吵架最多的人,也是老大。我也知道老大最愛我。現在在寒冷的北京,暖氣片只能發出微弱熱量使手心變得稍暖的房間,也只有老大,肯坐三小時的車來看我,抱住我說她以我為榮。
去年研究生沒有考上,4月初我開始生病。除了答辯,我沒有再去學校,畢業典禮也沒去。答辯完後的下午,老大在梧桐樹下對我說:“我看好妳,績優股,雖然妳現在在抄底,不過記得漲了要給我們分紅啊。”
現在有點反彈了,鐵皮人卻找不到妳的電話,找不多許多持股人的電話。年輕的時候,唾棄中南海,唾棄它只要5塊錢一包,買了啤酒一定要喝得乾乾淨淨,偷偷摸摸拿去賣鐵皮罐子。在圖書館前面一坐就是一天,喝啤酒,大聲背“士之讀書治學蓋將心智脫於俗諦之桎梏真理因得以發揚……”。那時候想逃開這些人,去一個誰也不認識自己的地方遠走高飛。現在卻奇怪地問自己,爲什麽不多愛她們一點。
老大說我倔強又愛面子,“但是,是個好人”。如此珍貴的一句話,在杭州的暴雨中,我怎麼現在才想起來。
-
2009-04-12
捱題
Norman MacRae 寫的John Von Neumann的傳記The Scientific Genius Who Pioneered the Modern Computer, Game Theory, Nuclear Deterrence, and Much More(中譯本簡潔地叫做《天才的拓荒者:馮·諾依曼傳》,上海科技出版社,2008)是一本妙趣橫生的書。至少Norman MacRae 也是Johnny(馮·諾依曼的昵稱)的忠實粉絲,處處不忘渲染Johnny的“半人半神”。其中一件軼事是我最近的談資。有人問Johnny一道數學題:在相隔32km的兩地,有兩個騎自行車的人相向而行,每個人的速度是24km/h,一隻時速為24km/h的蒼蠅在二人開始相對而行的時點從一個自行車的車輪飛向另一輛車,然後再飛回來,如此,請問兩車相遇(或兩車的車輪把可憐的蒼蠅擠扁)時,蒼蠅飛行了多遠?
此問題當然有簡單解法:兩車相遇需1h,蒼蠅1h內只能飛24km,所以總共只飛了24km.Johnny脫口而出24km,問問題的人沮喪地說:你一定知道這個巧妙的解法。Johnny大惑不解:什麽巧妙解法?我在腦海裏面把那個無窮級數算了一遍。
注: 稍稍算一下,知道這道題的無窮級數解法基本是:
L=lim(n→∞)[a∑(1-a)^n]×24=24
其中a=32/40,又:沒有公式編輯器真痛苦。
Johnny先生一生中,解出過無窮多這樣的小tricks。但是他都沒有寫下來。去年夏天我讀了Terence Tao的Solving Mathematical Problem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裏面所有的題目全不超過高中的奧數題(有道關於物種的矩陣題不在此例),但每道題的解法無不妙趣橫生,Johnny的一生,有至少6個領域的事要頭痛,大概無法撥冗來寫下這麼簡單的小玩意。此謂之“捱題”,靈機一動,想到妙解,但是不寫下來,喝茶,聊天,得意得上躥下跳,但是,——就是不寫下來。不幸我也深染此病。
問:用施羅德-博恩斯坦定理證明Z={x∈R|0<x<1}和Y={x∈R|0≤x≤1}等勢,抓耳撓腮,喝茶燒水,百般想不出來。忽然靈機一動。把證明的後半部份想出來了。
一笑,在想出來的那一刻,世界真是美妙無比。然而就是遲遲不肯寫下來。
-
2009-04-11
泰晤士河

半年前我在倫敦考試(掐指一算恰好是格裡高利曆半年,一天也不多),大多數時候是沿著泰晤士河散步。晚秋的下午,倫敦的天黑得很早,差不多三點鐘,街道上就亮起了路燈。這種調調我喜歡得五體投地。雖然莎士比亞書店早已虧損倒閉,不能在這樣的氛圍裏,來一首英雄體十四行。
也許并不需要英雄體十四行,丁尼生的一句就夠了
Sunset and evening star,
And one clear call for me...(Cross the Bar,渡沙洲。出於對這位桂冠詩人超乎一般的喜愛,我總試著把這首詩翻譯出來,然而直到今天還是只完成了第一句:
夕暉兮晨星……
在哈佛燕京圖書館,我看到許多不知名的中國作者悄悄把自己的作品插進萬千書脊之中。其中有位似乎和我停留過同一城市的人,翻譯了一本《丁尼生詩選》。不堪卒讀的五言體,油印的氣味中一字字刻鋼板的汗水清晰可辨,翻了翻,愛莫能助地放回去。)
我認識的書店只有企鵝一家,也只去企鵝。看看文庫本,聽聽貝多芬的最後四首鋼琴協奏曲,一個下午(或者說,像下午的傍晚)就結束了。讀者特有的尊榮,似乎來自于對作品保持沉默。在那樣的下午,我坐在桌邊用過濾紙寫了A.Pope的詩:
My love is a red red rose
慢慢寫完,四顧茫然。這是秋天的倫敦,泰晤士河中倒映燈光,不像是南安普頓的夜晚,海水中跳動的光亮讓人想起霍洛維茨跳躍的鋼琴,是老柴一鋼的最後一個樂章,霍洛維茨和索爾蒂爵士名副其實連襟的合作中,彈得難得的神采飛揚,每一個音符上站著奥古斯丁也數不清的天使。泰晤士河只是緩緩流動,緩緩地涂著一層波蘭的心悸。——是波里尼的《離別曲》(肖邦)。














